25日下午2时40分,张某与其中14岁女童在水深约1米、水深及胸的位置游泳,不料张某游过同伴身边后,突然遇溺沉下池底,同伴发觉她失去踪影,四处寻找不果,心知不妙,惊慌呼叫,惊动身旁一名赵姓(48岁)女泳客。
女泳客二话不说,立即潜入水底代为寻找,果然发现张某沉在池底,连忙将她抱起,救生员同时赶来抢救,合力将她救上池边,并报警求助。
张某不省人事,呼吸与脉搏停顿,其家长及同伴惊慌失措,救生员立即替张某做人工呼吸与心外压急救,警方与救护人员赶至亦加入救援。张某突然呕出一口池水,渐渐恢复呼吸并苏醒过来,其家长及同伴皆松一口气。
救护员继而将她抬上救护车,送往湾仔律敦治医院治理,其家长亦陪同送院,警方调查后,相信事件无可疑,列为有人遇溺昏迷事件处理。
据救护员表示,遇溺昏迷人士能否捡回性命,关键在遇溺者被救起后的3分钟“黄金时间”,急救人员一般会替遇溺者施行心肺复苏法急救,让事主尽快恢复呼吸和心跳脉搏,其间事主可能会出现呕吐,故须将事主俯伏或侧卧放在地上,避免其舌头顶着气管,以及减低呕吐物留在气管导致窒息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