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旅行社有疏忽
因旅行社为其办理了旅行意外险,李艳从保险公司拿到了意外险赔偿5万元,但李艳认为旅行社方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是导致丈夫意外身亡的原因,李艳以旅行社违约将其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42万元。
旅行社称,自己已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和谨慎选择义务,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铁西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审理认为,旅行社在履行合同时主观有疏忽、客观有过失,违反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关于李艳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法院认为该案为违约之诉,没有法律依据。因旅行社已为死者投保旅游责任险,最终,法院判处保险公司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3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