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若干问题的通知
各厅、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试点工作,促进全国体育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工作,为推行体育服务标准化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现就总局系统加强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育行业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是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公共服务、保护群众基本健身权益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体育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提升管理层次,实现市场经济条件下体育服务标准化工作准确定位的有效切入手段。总局系统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关政策的学习,做到准确理解和把握,深刻领会体育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二、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有序开展这此项工作,总局人事司、群众体育司、体育经济司、政策法规司、科教司、宣传司等职能部门和总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职鉴指导中心)要建立职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研究、规划体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实施工作,研究解决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逐步形成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合工作机制。
三、人事司作为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牵头管理部门,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办法,统筹规划体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开展,综合管理和指导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对体育行业特有工种相关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实行统一归口管理。按照国家开展职业资格证书的有关规定与程序开展工作,并负责颁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体育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