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游泳溺亡 告浩沙索赔55万
2010/08/19 15:10 来源:YNET.com 北青网 法制晚报 付中 赵庆玲
本报讯 在“浩沙”游泳时淹死,家属起诉浩沙俱乐部索赔55万余元。上午记者获悉,法院受理了此案。
杨氏姐弟七人诉称:死者杨女士于2010年7月4日下午在北京浩沙健身俱乐部游泳池游泳,由于被告的过错和服务存在瑕疵,造成溺水,经北京同仁医院抢救无效于2010年7月22日死亡。
事故发生后,家属多次找被告商谈赔偿事宜,然而由于被告缺乏诚意,双方始终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由于死者杨女士终生未婚,没有子女,父母也已经去世,其姐弟七人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556248.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