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南昌讯 记者王剑华报道:有群众落水,接警民警却不会游泳——这很可能会贻误抢救时机。记者28日获悉,近日,省公安厅举行了全省公安系统游泳(救生)培训班,同时要求在全省公安系统开展推广游泳(救生)运动。
据了解,我省曾出现过民警不会游泳遭投诉的事情。2011年11月的一个晚上,一名女子因醉酒不慎掉入青山湖中,民警赶到后,因不会游泳,只能用棍子在现场进行寻找救援,最后发现时人已死亡。对此,家属对民警进行了投诉,认为民警没有第一时间跳下水去救人。
近日,全省公安系统游泳(救生)培训班在南昌举行。从各设区市公安局、省边防、消防总队、厅警卫局挑选的40名游泳好手组织开展为期4天的系统游泳(救生)培训。
据了解,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游泳技术训练、水上救生理论学习和救生技术训练等。在具体项目上有抛绳救生、2×100米自由泳障碍、50米假人上岸CPR(心肺复苏术)急救三个项目等。在50米假人上岸CPR急救中,选手不分男女,都需潜入3米深的游泳池内,将注水后达70公斤的假人从池底托起,安全转移至岸边后,进行心脏复苏术、人工呼吸等急救程序。